廣州市白云區(qū)江高鎮(zhèn)新樓村1090.18畝地塊經營權流轉公告
(項目編號:BYL20200002-G01-01)
項目名稱 | 廣州市白云區(qū)江高鎮(zhèn)新樓村1090.18畝地塊經營權流轉項目 | ||
一、項目概況 | 委托方 | 廣州市云供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 |
標的所在地址 | 廣州市白云區(qū)江高鎮(zhèn)新樓村 | ||
流轉用途 | 農業(yè)生產經營 | ||
流轉面積 | 1090.18畝 | ||
交易底價 | 首年每畝流轉價款¥2350元 | ||
流轉期限 | 從2021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 ||
免流轉價款期限 | 無 | ||
權屬信息 | 產權手續(xù)尚未完善 | ||
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否 | ||
二、意向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一)意向方須是在廣州市白云區(qū)內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且必須為開展農業(yè)生產經營的企業(yè)主體(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二)意向方須提供建設規(guī)劃方案,方案須包含建設美麗田園,發(fā)展農耕文化觀光旅游相關建設規(guī)劃。 (三)意向方須提交《土地流轉承諾書》(附件)。承諾建設現(xiàn)代農業(yè)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農業(yè)科學觀測實驗站,數字農業(yè)創(chuàng)新中心等現(xiàn)代農業(yè)設施。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或個體戶報名參加。 | ||
三、交易條件 | (一)委托方對流轉標的物按照現(xiàn)有質量和現(xiàn)狀流轉,受讓方認可并承諾按上述狀況予以受讓。 (二)流轉期限從2021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無免流轉價款期限。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wěn)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wěn)定并長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的規(guī)定,本次流轉期滿時,如委托方取得的流轉期限順延,則本次流轉期限相應順延,順延至2040年12月31日。 (三)受讓方須在交易結果公示期(交易結果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自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次日起計)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及廣州市白云區(qū)江高鎮(zhèn)新樓經濟聯(lián)合社(以下稱管理方)簽訂《廣東省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以下稱《流轉合同》。 (四)受讓方須在《流轉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流轉價款,以后每年1月10日前受讓方向委托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流轉價款按5年為一期計算遞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礎上遞增3%,按此遞增率計算遞增直至流轉期滿。 (五)受讓方須在《流轉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按首年30%流轉價款的標準向委托方支付合同保證金。 (六)受讓方須按年度政府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要求支付由管理方代收代繳的白云區(qū)流溪河灌溉工程農田水費,白云區(qū)流溪河灌溉工程農田水費按年度政府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 (七)流轉標的物交易面積為占地面積1090.18畝,若實測面積與交易面積存在差異的,成交價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 (八)流轉標的物的流轉用途為農業(yè)生產經營。 (九)受讓方在流轉期內不得將土地經營權再流轉。 (十)受讓方須就《流轉合同》約定土地流轉事項作出承諾(詳見《流轉合同》附件《土地流轉承諾書》),如受讓方違反承諾,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合同保證金。 (十一)因履行《流轉合同》依法應繳納的稅費,由各方依法承擔。 (十二)其他條件詳見委托方提供的《流轉合同》。 | ||
四、報名事項 | (一)公告期:2020年12月3日0:00至2020年12月16日24:00。 (二)報名時間、地點:意向方須于公告期內的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廣州市白云區(qū)景云路13號首層)現(xiàn)場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并索取《交易規(guī)則》(工作日及工作時間內接受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三)報名所需資料: 企業(yè)法人須提交:報名登記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提供原件或經市場監(jiān)督相關部門蓋章的企業(yè)基本登記信息工商查詢資料原件核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負責人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在委托代理情況下,提供原件核對)、建設規(guī)劃方案原件、《土地流轉承諾書》原件。 注:1.報名登記表格式由本公司提供;企業(yè)法人所提交資料均需加蓋公章(請攜帶公章辦理報名手續(xù)),如一份資料有多頁的,需加蓋騎縫章。 2.意向方須根據本公告內容提交足以證明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并自行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關聯(lián)性、充分性負責,本次交易活動在公告期后不允許補交資料。 3.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報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滿足競投參與資格,對于設有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的交易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的符合性以委托方或交易管理機構的審查意見為準。 (四)如意向方未在公告期內的工作時間到本公司現(xiàn)場辦理完畢報名登記手續(xù),導致不能獲得競投參與資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風險和責任。 | ||
五、交易保證金 | 交易保證金金額 | ¥768576.90元(人民幣大寫:柒拾陸萬捌仟伍佰柒拾陸元玖角) | |
交易保證金指定匯款賬戶 | 收款單位 | 廣州白云產權經紀有限公司 | |
開戶行 | 中國銀行廣州廣園中路支行 | ||
賬號 | 6522 6967 0605 | ||
交易保證金的繳納及查詢 | (一)意向方須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賬戶向本公司指定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一次性足額匯繳交易保證金且通過資格審查,方可獲得交易活動參與資格,意向方應在匯繳交易保證金時注明項目編號,交易保證金的繳納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本項目暫不支持支付寶、微信等不能顯示匯款賬戶信息的第三方平臺轉賬,多繳、少繳、非一次性繳、別人代繳、現(xiàn)金繳、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平臺轉賬均視為無效,如意向方未按規(guī)定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導致不能獲得競投參與資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風險和責任。。 (二)意向方可于繳納交易保證金截止日后一個工作日內到本公司現(xiàn)場查詢交易保證金到賬情況。 | ||
交易保證金的處置 | (一)意向方被確認為競得人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競得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交易服務費的,本公司在其簽訂《流轉合同》后,將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其應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據委托方及競得人出具的劃轉函件以及已簽訂的《流轉合同》無息劃轉至委托方指定賬戶作為競得人的合同保證金,不足部分由競得人自行向委托方補足;若劃扣完畢上述所有款項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匯入路徑無息退回給競得人。若委托方或競得人未能及時出具相關函件導致相關方利益受損的,由委托方或競得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二)若意向方于競投活動前放棄競投資格,或未被確認為競得人的,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于競投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按原款匯入路徑無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簽訂《成交確認書》或《流轉合同》(含逾期簽訂或放棄簽訂等情況),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足額繳納簽訂《流轉合同》時應繳的款項的,本公司或委托方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委托方有權不再簽訂《流轉合同》,競得人已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費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損失及其他成本費用損失,下同)后,將交易保證金余款劃歸委托方作違約金處理,委托方有權將流轉標的物的經營權重新流轉。如該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因競得人前述行為而導致委托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損失時,競得人還應就該損失差額承擔賠償責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虛作假、威脅恐嚇、欺詐、串通壓價/抬價、商業(yè)賄賂等違法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由委托方和本公司共同決定取消其競投活動參與資格以及獲得流轉標的物的經營資格,其交易保證金不作返還,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費用損失后,將余款劃歸委托方處理,并依法對其追究法律責任。 | ||
六、組織交易方式 | (一)如僅征集到1家通過資格審查且按時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意向方,選擇協(xié)議交易的方式確認競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通過資格審查且按時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意向方,選擇網絡競投方式確認競得人。 | ||
七、聯(lián)系方式 | 本公司: 鄧先生 020-86361273 委托方: 李先生 13694243717 注:交易標的物以現(xiàn)狀為準,本次交易不組織統(tǒng)一實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競投開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
廣州白云產權經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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